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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常州市:辞职后暂无新单位接续缴纳社保,个人需多久缴纳社保以免断保呢?

文章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8-21 16:19:3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常州本地户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就业创业证》、照片至户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每月20日之前)

江苏省内其他城市户口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个人档案至居住地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

江苏省外户口人员,初次参保需在企业,续保可以在常州市区以个人名义续交,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个人档案至居住地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社保月最低缴费基数2940元,自由职业者最低月养老缴费比例20%(588元/月),医疗保险缴费比例10%+5元医疗救助费(299元/月),合计887元/月。

综上所述,建议个人在离职后3个月内,个人接续征缴社会保险。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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