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户籍的参保人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在珠海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其他提前退休的按国家相关规定;
2、养老保险缴费达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3、按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待遇领取地确定为珠海并将异地社保关系全部转入珠海。
申领养老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珠海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境内人员提供户口簿(领取一次性待遇的除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境外人员提供其它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3、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需提供人事档案;
4、无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本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之一的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工商银行的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申领养老金办理程序:
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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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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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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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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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核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