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各参保单位:
为认真贯彻施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工作,简化参保手续,优化经办流程,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收,目前我中心五险全部实行网上对账,现将社会保险费缴纳相关流程,通知如下:

完善参保信息
各参保单位在网上申报平台或窗口进行申报时,需核对系统内的单位名称(全称)、开户行、账号、户名等信息。如需调整单位信息的,在提交数据后,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到社保服务大厅审核确认相关数据。
社保缴费
各参保单位应根据打印的《缴费通知单》按“缴费合计”分险种使用登记的对公账户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任意进行多缴少缴,不得随意调整缴费账户。如所缴费用与《缴费通知单》应缴险种及金额不符,或使用现金或个人银行账户缴费,将无法做上账处理。
社保基金专用票据打印
因我中心五险全部实行网上对账,故各参保单位不再需要将银行回单送至我中心,需要开具《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的参保单位,可在缴费成功三个工作日后,到社保服务大厅14、15号窗口打印。如需办理开具参保证明等业务,请提前完成社会保险费缴费工作,缴费成功三个工作日后才可开具相关证明。
本通知即日起开始执行。以个体形式参保的个人不执行本通知,仍按照原流程办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
来源: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