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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60岁以上户籍老人可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服务机构

文章来源:广东民政 发布日期:2018-08-21 20: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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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民政局印发《佛山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60周岁及以上、具有佛山市户籍或在佛山市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无传染性、精神类等不适合入住养老机构的疾病,且自愿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可以通过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普通轮候通道申请轮候入住佛山市公办养老机构。

特殊保障通道

佛山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抚恤优待对象中的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人员,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安排入住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光荣院的,经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后纳入特殊保障通道,最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优先轮候通道

以下这几类人群人员,则可以走优先轮候通道:

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低保标准1.5倍以内)、抚恤优待对象、计划生育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含三级)的本市户籍失能老年人;

曾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对本市做出重大贡献的本市户籍失能老年人;

佛山市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父母。

保障对象按照评估结果,以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能力完好评估顺序进行轮候,评估等级相同时以提交入住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轮候。

普通轮候通道

60周岁以上的具有佛山市户籍或在佛山市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老年人,可以走普通轮候通道,以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能力完好的评估顺序进行轮候,评估等级相同时以提交入住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轮候。

附:《佛山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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