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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前期绩效“中考”成绩优秀

文章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9-02-14 09: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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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文,通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绩效考核结果,全国28个试点市中,有8个被评为优秀,合肥市位列第四,对我市加快构建多层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建立健全各类工作机制。

完善保障机制。出台《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8个方面、25项重点改革任务,既涵盖全部规定动作,也聚焦自选创新动作,建立牵头部门、协助部门、完成时限等清单制度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制,形成上下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印发《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下拨3915万元试点资金的具体使用项目和执行进度规定,首批2352.89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执行进度达到60%。

完善制度体系。颁布实施《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4个政府文件和《合肥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40多个部门文件,构建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1+4+x”的政策制度体系。

完善监督机制。发挥考核“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将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强力推进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加强业务培训和组织实施,督促基层做好试点工作。

二是有序推进各项任务。

建立服务清单。明确规定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支出责任等;引入社会力量。2018年,全市新增独立建设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4个,其中社会力量运营的有27个,占比61.4%,已培育发展佰家伴、乐年、夕阳红等11家品牌化、连锁化专业机构。

推进智慧养老。形成以8家社会力量兴建的服务平台和2家政府兴建的结算监管平台相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信息支撑体系,覆盖全部行政区域,该平台支持老人穿戴设备和智能终端,实现一键通话及定位等应急服务功能。由科大讯飞研发的智能语音按摩机器人、语音陪护机器人、智能语音服务机器人等产品正在推广使用。此外,合肥市政府将养老服务列入“智慧合肥”项目,“颐养超脑”云平台建设已经立项。

加强队伍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合肥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试行办法》,并完成首次申请和审批工作。各级民政、人社、财政2018年上半年就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600余人次。“邻里守望”、“金色拐杖”等公益志愿服务品牌也在积极打造。

推动融合服务。推动居家和社区医养融合服务发展,出台《合肥市关于推进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合肥市关于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截至2018年8月,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63.45万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56%。

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卫生服务站签约服务。全市36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264个、其他机构101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合约的有126个,签约服务率34.52%。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包括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统一设置5类有偿服务签约包,按照每年120元/人标准,由家庭医生对签约家庭提供上门出诊、慢病随访等一对一服务。截至2018年8月,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有偿签约人数33.69万人,有偿签约率36.59%。

夯实基础服务设施。出台《合肥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办法》《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规范》等文件,建成441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合肥市五部门出台《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标配”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服务半径为500米。全市128个公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124所,市级老年公寓1所,区级老年公寓3所),开展向居家和社区养老延伸服务的有80所,占62.5%。

补齐服务短板。安排300万元支持建设15个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为散居特困老年人、70岁以上无子女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定期普访和重点巡访。七部门出台《合肥市关于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市已有26个农村敬老院具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并开展服务。

三是坚持创新引领。

实施全省首部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法规。《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全国首次提出将执行独生子女政策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统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标配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填补了全省居家养老地方性法规的空白。

出台全省首个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办法。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等具体政策要求。

全省率先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从2013年起,市政府实施为70周岁以上低保、空巢,90周岁以上高龄等三类困难老人提供每月600元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截止目前,纳入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达到11593 人,累计服务1798.01万人次,财政累计支出3.52亿元。

全省率先建立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2013年统一推行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利用财政资金为五保供养对象购买医疗护理保险。2014年,保障范围扩面到城市“三无人员”,实现城乡特困人员全覆盖。2018年,该项目被纳入合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截止目前,该项目保障特困人员4.1余万人,财政支持资金2737万元,累计34372人次获结案理赔,理赔到位金额3941.18万元。

全省率先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将社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纳入改革试点内容,从中央补助资金中安排近1000万元予以大力推进。印发《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助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了采取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小区助餐点+送餐入户,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养老助餐服务全覆盖。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小区助餐点给予开办补贴。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并运营211个社区食堂和小区助餐点。

建设全省首个社区嵌入式智慧养老机构。采取省民政厅、合肥市政府、科大讯飞三方合作的模式,以静安养亲苑为试点机构,建设全省乃至全国首家智慧养老机构,探索实施了“1+3+5+n”的智慧架构建设体系(即:一个大数据中心、三大智慧管理系统、五大智慧服务体系、n个外延居家和社区拓展服务),得到了国家工信部、民政部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工程建设已经结束,相关智慧系统和智能产品开发基本完成,正在应用和调试中。国内首部《智慧养老机构建设管理规范》正在征求意见。

启动全省首批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服务。出台《关于做好2018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合肥市2018年 老年人家庭智慧化服务的通知》,以失能、空巢、高龄等老年人家庭为主,全市各选择500户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服务,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各县(市)区正在组织实施中,2018年底前完成。

全省率先配备社区养老服务专业“顾问”。出台《合肥市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实施办法》(合民〔2017〕347号),从2015年起对全市近500个社区购买养老服务专业岗位,配备社区养老“顾问”,主要承担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策划及管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行管理;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监督及信息管理等服务,按每个社区每年3.5万元标准,市、区两级财政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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