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南通市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已为全市企业减轻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累计50.85亿元,其中市区22.87亿元。
▶ 2013年8月起,我市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连降三次,从2%降至了0.5%;
▶ 2016年5月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0%降至了19%;
▶ 2018年5月起,我市涉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全部下降了50%。

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又出台了《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7号),明确我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自5月1日起实施。今年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公布后,我市人社、税务部门紧密协作,提前谋划安排,组织专题学习,把握政策内涵,做好数据测算、业务对接、系统改造等一系列基础准备工作,有效确保了省实施方案出台时,第一时间落实到位。
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 2019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目前,我市降费率工作已全面落实到位,全市约6万家参保企业已于5月1日起按调低后的费率缴费,预计全年可再减轻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负担总额约14.8亿元,其中市区(含通州区)3.4万户参保企业,预计减负约7.9亿元。
▶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
▶ 此次降低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
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 2019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0.5%的现行政策。预计全年可再减轻企业失业保险缴费负担10亿元,其中市区(含通州区)减负5.4亿元。
▶ 2019年5月1日起,结合我市实际,继续执行涉企工伤保险费率全部下调50%的现行政策。预计全年可再减轻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5亿元,其中市区(含通州区)减负2.45亿元。
注意:此次社会保险费率的调整不会对企业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水平造成影响。
下一步,我市人社局将联合税务局充分利用服务大厅、网站、12333、12366热线等多渠道,加大降费率政策的宣传解读;开展“请进来”和“送上门”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帮助用人单位充分了解具体政策内容和操作办法;进一步优化社保费征缴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全力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以优质的营商环境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