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晋江市民政局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多次联合卫健局、应急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持续督促养老机构整治服务隐患,有效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养老机构对照28项检查指标开展排查,全力整治重大风险隐患。采取公建民营模式,积极引入专业团队参与运营,提升整体质量,拓展服务功能,推动实现镇级敬老院转型升级。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创建工作。积极动员和引导养老机构加大食堂建设投入,改善提升供餐条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标准机制,积极组织全市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参与等级评定活动。将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
同时,督促养老机构及时办理法人登记和备案手续,及时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上填报相关信息,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养老机构加强内部员工培训,重点培训标准规范、专业技能等内容,并积极组织养老机构参加各类养老从业人员培训班,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