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电话询问,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可以缓缴吗?如果选择缓缴,明年能补缴今年的养老保险费吗?这个问题已经有明确答案。
一起来看看——根据《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日人社字〔2020〕37号)有关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含按日政发〔2013〕24号、日政发〔2015〕12号文件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对2020年度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不收取滞纳金。
日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