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决定每年举办1次省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
该办法规定,今后3年,省内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2年的工作人员,或已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院校实习生,个人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的均可参加竞赛。各市、县(市、区)组织本级预选赛后,选派选手参加省级决赛。省级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由省民政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获得一、二等奖的有机会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以上成绩者,由省民政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