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行业新闻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通知

文章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7-31 11:24:2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

坚决杜绝麻痹心理、懈怠思想,坚持做实精准防控,主动做好联防联控,严格执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2、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各项要求。加强养老机构出入管理,养老机构探视采取预约方式,探视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养老机构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等工作。探视人员除特殊情形外不进入生活区。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暂停接待外省市人员参观访问。持续做好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符合接种条件的要应接尽接,积极发动入住老年人接种疫苗。

3、加强社区养老服务防控。

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助餐点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持续强化防疫“三件套”、“五还要”。

4、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各区要对年初上报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预案进一步梳理,及时完善疫情处置组织架构、处置流程、隔离场所、应急支援机制、物资储备等重点环节,必要时组织开展防控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发现疫情或疑似情况,立即按照防控指南和应急预案快速处置,并及时调整升级防控措施。各区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严禁隐瞒不报。

上海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8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上海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民规〔2022〕1 号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登记与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民规〔2021〕8 号 上海市: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沪民福发〔2018〕18号)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民规〔2021〕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 沪府办规〔2021〕11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 《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出台《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的内容、来源和构成与要求,对养老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入职补贴实施办法》,对具有中职或者高中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民规〔2020〕11 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本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的通知 沪民养老发〔2021〕15 号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