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9月1日发布《关于逐步稳妥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全省除扬州市以外的地区,逐步稳妥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
《通知》要求,恢复养老机构预约探视。探视期间,探视人员和老年人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肢体直接接触,不得接受探视人员留宿照料。对探视人员转交老年人的物品,安排专人接收,须严格消毒外包装后转交。养老机构要落实好探视人员总量控制、探视时间管理、探视路线管理等举措,探视人离开后,应对其所到区域全面消毒。
《通知》提出,稳妥做好老年人返院、新入院工作,规范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出入管理。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确有需要外出且当日返院的,须向所在养老机构提出申请,说明去处和理由,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尽量安排各类工作人员(含机构内从事物业、保洁、陪护、餐饮、运营维护等工作的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在机构内不同房间居住,避免人员过度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