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提升我市养老服务综合水平,市民政局委托绍兴市颐倍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民养〔2020〕111号)、《嵊州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对全市申报的7家养老机构结果如下:
1、嵊州市东浦颐乐园
2、嵊州市常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3、嵊州市三界镇敬老院
4、嵊州市爱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5、嵊州市甘霖镇福源养老院有限公司
7、嵊州市乐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