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行业新闻

2022年九江市养老院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持续更新)

文章来源:九江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3-22 09:48:03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更新时间:2022年3月18日

3月18日,九江市民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不必要人员进入。

自本轮疫情出现后,市民政局迅速行动,全面升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致密筑牢疫情防线。《通知》要求:

一、严格封闭管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要求具体实施,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老年食堂等暂停服务和堂食供应,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提供预约外带(送餐)服务。

二、严格出入管理。各养老服务机构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不必要人员进入,安排专人加强门卫值守。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养老机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只出不进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返院和新入住的老年人、返岗和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应经 14 天隔离观察并持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才能进入养老机构。

三、严格外送物品管控。要坚持“人”“物”同防原则,减少网上购物,特别是避免采购境外物资。安排专人接收订购的物品或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

同时,还须加强院感防控和院内防护。若有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或工作人员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要立即移送指定机构就诊并在隔离点治疗观察;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专业指导下,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开展无死角的终末消毒和随时消毒,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等工作。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九江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