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细则〉的通知》(皖民养老字〔2022〕35号)要求,我局对申报三、四级养老机构进行评定工作,并由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书面评价和社会评价。根据评定委员会意见,现将本次参与评定的养老机构结果公布如下:
1、合肥九久夕阳红庐阳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合肥九久夕阳红瑶东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3、安徽四季青老年公寓有限公司
4、 合肥包河区万寿老年公寓
5、安徽康寿养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地址:合肥市养老院等级评定一览表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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