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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社会福利院发布疫情防控通知,恢复家属探视

文章来源:北京市石景山区社会福利院 发布日期:2022-08-02 0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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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响应等级的通知

尊敬的老年人及家属: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实行养老服务机构疫情等级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1〕25号)、《石景山区关于调整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响应等级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如下:

●有以下任意情况者禁止进入养老服务机构

快递、外卖人员;7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或接触疫区人员的外来人员;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37.0℃;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0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临时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实行“六必须”制度

1、必须现场扫码“京养老服务通”进行登记,并出示身份证予以核对;

2、必须在机构大门口体温测量结果正常;

3、必须持有北京健康宝绿码、7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逗留的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境内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记录;境外回国人员应解除隔离和健康监测后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记录;紧急入院抢救抢险人员,或因老年人病重等紧急探视人员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记录);

4、必须观察询问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5、必须采取手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并按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

6、必须在外来人员离开机构后,对所到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家属探视管理

实行公共通风区域、分批预约探视,无预约不探视,每批次不超过30分钟。

在院老年人和探视人员双方均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的,探视人员和具备佩戴口罩条件的老年人,在探视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

在院老年人或其家属任何一方未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的,探视人员应自备抗原检测试剂现场检测,自备并穿戴二级防护装备(包括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N95口罩、医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鞋套等)进行探视。

●返院老年人管理

未出京、当日返回且未去过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区的临时外出返院老年人,在机构大门口现场抗原检测阴性,并在返回第1日、第2日分别核酸检测1次;

未出京、外出超过1日但未去过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区的临时外出返院老年人,应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机构大门口现场抗原检测阴性,并在返回第1日、第2日分别核酸检测1次。

临时外出就医(含住院)的老年人,返院后应进行7日健康监测,在返回第1日、第2日、第4日、第6日分别核酸检测1次;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年人密切接触。

北京市石景山区社会福利院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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