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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宁波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宁波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提升至每月60元。

从2023年1月1日起,80周岁(含)-89周岁高龄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的生活津贴标准仍执行原标准。高龄津贴发放从老年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至老年人辞世的当月止。

高龄津贴发放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2023年1月份至文件施行前1个月提高标准部分由原渠道于2023年6月底前一次性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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