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制度的通知》,明确对符合奖补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养老从业人员,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分三年发放到位。
近日,山西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风险摸排、强化源头治理、依法分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