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旨在满足老年人在面临各种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方案强调,民政和卫生健康部门应建立综合评估制度,识别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并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
此外,应建立动态识别机制,通过信息归集和共享,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
针对精准识别服务对象,方案强调应排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同时,还应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实现资源整合。
政府将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力度,改变社区居家养老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转向满足老年人需求的“补人头”等“需方补贴”为主的模式。预期目标包括完善的服务清单和精准识别机制的建立,以及以提供养老服务券或养老服务卡等方式为主的政府购买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