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民政厅对《关于贯彻落实<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赣市监标〔2023〕4号)进行了公示。根据该实施意见,12个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被确定为创建单位。
这一行动旨在推动江西省养老和家政服务的标准化进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创建将在自愿申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并经过组织专家评审环节严格筛选。
据了解,这12个项目将获得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身份,标志着这些项目将在服务标准制定、实施和改进等方面得到重点关注和支持。这些项目将在服务提供、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江西省民政厅在公示中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这12个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9月19日至9月25日。公示期间,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江西省民政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和指导,共同推动江西省养老和家政服务的标准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