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发布《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旨在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方案扩大了助餐补贴范围,覆盖80岁以上户籍老人、低生活保障家庭失能老人和部分重度残疾人。
补贴包括助餐补贴和食堂运营补贴,就餐者每餐补贴3元,一周不超过5次。助餐服务将进一步融入城市和社区,如养老服务设施和嵌入式服务点。鼓励企业、互联网平台、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参与,推动“志愿助老助餐”模式。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各级老人家食堂的分类和发展方向,以满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需求。政府将通过更新老年助餐地图,确保信息透明,方便老年人查找附近的助餐点。最终目标是实现城市社区全面覆盖,农村地区基本满足需求。
◆享受助餐补贴的老年人包括
1. 本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 户籍70周岁以上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包括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七类特殊困难老年人;
3. 享受本市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失能等级达重度以上的老年人;
4. 享受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60周岁(含)至70周岁(不含)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5. 入住养老机构和已纳入集中供养的老年人,不享受助餐补贴。
◆老人助餐补贴方式
1. 在老人家食堂就餐的补贴对象,每人每餐补贴3元,不限早、中、晚餐,每日补贴一餐,每周不超过5次。
2. 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在老年人支付就餐费用时通过优惠扣减体现。
◆助餐载体分级细化
将两级老人家食堂细化为三级老人家食堂,增设一类不设明火、能二次加工加热、可集中配送的老人家食堂。
◆提升助餐服务体验
准确更新老年助餐地图、推进老人家食堂适老化改造、合理搭配膳食、开展线上订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