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元/人·月)

备注 :1.上述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每月按照30天核算,可上下浮动10%,不足月按照实际天数收取。
2.电费和伙食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其中,电费基础度数减免为最高10度/人·月,超出部分据实收取。
3.包间床位费按设置床位收取。
(单位:元/人·月)

备注 :1.上述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每月按照30天核算,可上下浮动10%,不足月按照实际天数收取。
2.包间护理费加收空床位的60%。
3.老人入院后按《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表》评估确定护理级别(序号10-13护理等级适用于失智老人),选择相应服务内容。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如有变更,依据民政部颁布的评估标准更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