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地方性法规《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城镇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政府需加强组织领导,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规划中,将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规模、布局及适老化设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改造闲置社区服务用房。设施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管理,智慧养老也被纳入发展计划。这一法规旨在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提升养老服务的普惠性和智能化水平。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地方性法规《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城镇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政府需加强组织领导,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中,将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规模、布局及适老化设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改造闲置社区服务用房。设施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管理,智慧养老也被纳入发展计划。这一法规旨在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提升养老服务的普惠性和智能化水平。
贵阳市于7月1日正式实施其首部养老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这部法规将贵阳在养老事业发展中的优秀实践转化为法律,明确了政府在城镇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移交和使用的职责,构建了15分钟养老服务圈,旨在推动医养康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的公平普惠。贵阳市将强化责任监督,优化管理,致力于通过这部法规的实施,推动全市养老事业取得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