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宣布《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在扬州市范围内施行。根据《条例》规定,明年起,扬州市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免费进入政府举办的旅游景点、免费乘坐公共汽车,不满六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子女每年享受累计不少于五天的护理假等一系列“银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