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着力打造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加快促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提升机构服务质量,按照《西藏自治区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办法(试行)》(藏民发〔2022〕89号)要求,经自愿申报、第三方实地评估、复核、综合评审等程序,西藏自治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对提交申请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处反映。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7 日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5号区民政厅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