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行业新闻

最新!邹城市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及收费标准正式公布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5-02-21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导语】:根据《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邹城市普惠性养老机构收费标准(试行)》,邹城市民政局于2024年2月21日公布了本市10家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及其收费标准。这些机构包括各镇街敬老院,其中二星级机构的床位费和护理费上限分别为700至2100元/月不等,具体费用可由养老机构与入住老人协商确定。该政策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选择,确保服务质量的同时控制费用。

一、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有效期一年)

序号

机构名称

星级

1

邹城市中心店街道敬老院

二星级

2

邹城市香城镇敬老院

二星级

3

邹城市城前镇敬老院

二星级

4

邹城市北宿镇敬老院

二星级

5

邹城市唐村镇敬老院

二星级

6

邹城市太平镇敬老院

二星级

7

邹城市峄山镇敬老院

二星级

8

邹城市看庄镇敬老院

二星级

9

邹城市田黄镇敬老院

二星级

10

邹城市郭里镇敬老院

二星级

二、收费标准

星级

护理分级

床位费指导价

(上限)(人/月/元)

护理服务费指导价

(上限)

(人/月/元)

床位费、护理费合计(上限)

(人/月/元)

二星级

能力完好

700

700

1400

轻度失能、中度失能

1600

2300

重度失能、完全失能

2100

2800

上述收费标准均为最高收费标准,养老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但不可以高于上述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代理人)以合同形式约定。护理等级的评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执行。伙食费、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养老机构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确定。

其他标准要求按照各级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普惠性养老机构有关文件规定。

评论
分享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济宁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