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近日印发通知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将补助对象从完全失能老年人扩展至中度、重度及完全失能老年群体,并涵盖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
政策要求县级民政部门依据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制定服务与补助标准,明确申领流程需经自愿入住、机构申请、审核审定及财政发放四个环节。收住机构须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且不得因接收新群体降低特困供养服务质量。
民政部门将每年对养老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各地可据此发放不超过年度补助总额30%的绩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