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印发《关于健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通过三类十一项奖补措施,构建梯度化扶持体系,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新政覆盖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综合体三类主体,并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专业人才培育等领域细化奖补标准,最高单人次奖励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