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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关于下达2017年度养老服务实事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泰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3-08 15: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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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民发〔2017〕16号

 

关于下达2017年度养老服务实事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市(区)民政局、医药高新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结合省养老服务“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现将2017年度养老服务实事项目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推动项目实施落地,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17年全市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要分别达到50%、25%。

2.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2017年全市新建4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老年人助餐点和助浴点建设。2017年,全市社区建设老年人助餐点186个,各市(区)至少建设一个区域性老年人助餐点。市区新建5个老年人助浴点,泰兴、靖江、兴化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助浴点建设任务。

4.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2017年每个市(区)至少拿出2个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社会化运营试点,条件成熟的可以扩大试点范围。

5.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2017年各市(区)要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购买制卡设备,增设办证窗口,明确具体办证人员,7月1日起,正式为老年人免费办理优待证。

二、实施步骤

1.组织申报。3月30日前,各市(区)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街道、乡镇,填写2017年泰州市社区居家养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汇总表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到市局福善处。联系人:陈骧;电话:86198896。

2.项目初审。4月,各地组织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点、老年人助浴点和老年优待证办理的项目初审,对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评估。

3.项目实施。5月至6月,实施老年优待证项目;5月至8月,各地组织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老年人助浴点的建设工作。3月至10月,为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的实施阶段。

4.检查验收。9月起,市局组织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老年人助浴点和老年优待证办理的检查验收。11月组织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的检查验收。

海陵、高港、高新区居家养老项目验收由市统一组织、逐一验收,其他市(区)由各地按标准和要求组织验收,市民政局将按项目数的10%—20%组织抽查。

三、相关要求

1.提高认知,强化责任落实。近年来,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社会养老服务压力进一步加大。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基础载体,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项目的建设迫在眉睫。民生实事项目是省、市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刚性任务”,各地务必提高认知,加大推进力度,制定政策措施,排出时间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2.合理布局,加强指导督查。各地在组织申报阶段,要对初选社区居家养老建设项目的建设地址和建设条件做好充分评估,合理布局,打好建设基础。在建设过程中,务必要明确项目标准和建设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定期督促检查。同时,结合民政信息化发展要求,要及时将建设和运营的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点等资料录入江苏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坚决杜绝虚报、漏报、重复报等现象。

3.行政主导,扩大社会参与。各地要用好省市财政补助资金,争取地方财政、福彩公益金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慈善捐赠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同时,引导、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和个人,培育养老服务连锁品牌,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挥社会力量对养老服务业的带动作用。

 附件:1. 2017年泰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及省市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2. 2017年泰州市社区居家养老项目申报汇总表

 

                         泰州市民政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1

2017年泰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及省市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市(区)

所辖社区(村)委会数

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个)

老年人助餐点(个)

老年人助浴点(个)

合计

居委

村委

合计

城市

农村

泰兴市

348

50

298

15

6

9

42

/

靖江市

267

79

188

24

18

6

25

/

兴化市

684

70

614

54

10

44

1

60

/

海陵区

127

104

23

17

15

2

1

15

1

高港区

89

49

40

10

7

3

1

9

1

姜堰区

291

29

262

17

1

16

29

2

高新区

56

56

9

9

1

6

1

合计

1862

437

1425

146

66

80

4

186

5

备注:1.2017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下达我市任务为新建4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6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其中下达泰兴市42

       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

      2.2017年市政府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民生实事项目为新建45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老年人

       助餐点,5个老年人助浴点;

      3.按照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省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2017年

       全市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要分别达到50%、25%;

      4.泰兴市、靖江市、兴化市助浴点建设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2

2017年泰州市社区居家养老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

属性

项目地址

建成时间

联系人

电话

月服务

人次

说明

项目是指:城市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点、老年人助浴点和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试点;

项目属性是指:公办新建、公办改扩建、民办新建、民办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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