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与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服务对象为纳入低保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中度至完全失能及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
照护标准不超过天津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与全护理照料费用总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机构满30日后可申请补助,由区民政部门审核低保资格、失能等级及养老服务补贴情况。
收住机构需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相关信息将同步至全国养老服务系统及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