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困难老年人的养老质量,天津市民政局近期发布并实施了《天津市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旨在通过政府资金支持,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该《管理办法》分为两部分: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
养老服务补贴针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补贴金额根据老年人的能力等级不同,分别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不等。养老护理补贴则针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金额同样根据能力等级分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不等。补贴形式以现金或代金券(电子消费券)为主。
申请补贴需遵循自愿原则,由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同时,需要通过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以确定其能力等级。身份和资格认定分别由公安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能力等级则由区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