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日出台《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将失能老年人照护作为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政策提出开展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三大提升行动',通过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及优化机构专业照护能力,构建'五床联动'服务机制。
同时强化县域三级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均衡配置,确保老年人按需享有基本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