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山东省民政部门发布《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指引,探索建立'四化'机制破解普惠性养老机构管理难题。
流程化认定机制明确机构需具备法人登记备案、符合国家标准、财务健全、收费标准不高于参考区间等条件,并执行申报-审核-公示-承诺-报备五步流程,每年6月和12月开展两次认定。
协同化定价机制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对床位费和照料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结合县域经济因素制定参考区间,并动态调整价格;伙食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多元化扶持机制提供贷款贴息(按基准利率60%给予,最高50万元)、运营补贴(省级财政按失能老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奖补)、租金减免及利率优惠。
动态化管理机制设定2年有效期,列出10类取消资格情形,如违规收费或服务质量不达标,取消资格并停止扶持。截至2025年7月底,全省已认定普惠性养老机构16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