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民政局于2025年10月13日发布公告,正式公示2025年第二批三级、四级养老机构参评名单。
本次公告依据《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苏民规〔2023〕7号)及《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三版)》(苏民养老〔2024〕31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申报材料符合评定标准的机构共26家。
1. 张家港澳洋护理院
2. 张家港合兴护理院
3. 常熟琴湖养老院
4. 苏州九如城周市护理院
5. 昆山康仁护理院
6. 昆山春晖护理院
7. 昆山盛爱护理院
8. 苏州九如城淀山湖护理院
9. 苏州九如城阳澄湖护理院
10. 苏州市吴江区善贤乐龄养老服务中心
11. 苏州永鼎护理院
12. 苏州人寿堂护理院
13. 苏州市苏康养平望护理院
14. 苏州瑞颐康养社区
15.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护理院
16. 苏州太阳城护理院
17. 苏州颐康护理院
18. 苏州慈乐圆护理院
19. 苏州悦邻护理院
20. 国寿(苏州)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
21.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22. 苏州华馨护理院
23. 苏州高新区阳山护理院
24. 苏州高新区阳山敬老院
25. 光大汇晨护理院
1. 苏州康宁护理院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苏州市民政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