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印发<苏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民规〔2020〕1号)要求,现将本次申报材料符合四级养老机构评定要求的养老机构名单公示如下(共7家):
1. 张家港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 张家港市塘桥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张家港市普亲惊蛰老年养护院)
3. 常熟市社会福利院(常熟市敬老院)
4. 常熟琴川护理院
5. 常熟金诚护理院
6. 苏州红日养老院有限公司
7. 苏州天易西园护理院
公示期: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苏州市民政局提出。
苏州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