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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13家公办养老机构今年完成改革

文章来源:苏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5-08 14: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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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记者张甜甜)今年年内,我市将推动13家公办养老机构完成改革,占比达10%,明年力争完成30%以上。昨天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主持会议。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对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投入,实施了一批惠民利民、社会反响良好的社会福利项目,社会福利与慈善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老年人福利、“三孤”(孤儿、孤老、孤残)特殊群体福利保障体系,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动社会福利保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服务保障范围延伸拓展;重视发挥公益慈善、福彩在社会福利保障中的补充作用,通过创新募集机制、优化救助品牌、健全组织网络、规范机构管理、增强社会公信力,公益慈善实力得到持续壮大,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社会各界参与日益广泛。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制度体系,深入推进社会福利与公益慈善领域各项改革,不断规范和提升服务质量,我市将重点抓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立慈善社会化服务平台等工作。我市将按照“适度保留、稳步转型,集中合并、功能升级”的总要求,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职能转变,逐步实行公建民营改革。鼓励各地采取资源集约化保障的方式,依托县级以上公办养老机构集中保障区域内的托底对象,小型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综合体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年内全市将推动13家公办养老机构完成改革(占比10%),力争明年完成30%以上。

杜国玲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各类保障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使有限的慈善救助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社会功效,有效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吸引更多的爱心企业和个人投身到慈善事业中来。会上,杜国玲传达了昨天上午召开的市委常委会的主要精神。

会议讨论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及对《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视察的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强、朱建胜、钱海鑫、周玉龙、顾仙根,秘书长沈文娟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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