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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江苏省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9-14 14: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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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17年末,力争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内的老年人都能方便获得基本医疗服务,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40%以上;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50%以上,6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有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

一是加快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老年病床位数达到5000张以上;家庭病床数达到1.5万张以上;全市100%的养老机构按照标准内设医务室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约;探索日间照料中心按标准设立护理站。

二是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整合现有支持养老护理的各种政策资源,建立苏州市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综合补贴资金,鼓励老年人出资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的合力,进一步缓解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的支出压力。

三是全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到2017年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7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80%以上,力争在2020年实现全覆盖,为老年居民提供连续、综合、个性化的医疗护理服务。

四是加快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支持并推进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开展健康信息化建设,开展远程医疗影像、心电、临检和移动医疗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完善的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医养融合服务机构精细化管理,持续提高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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