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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昆山市出台《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资金扶持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苏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7-24 1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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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精神,近日,昆山市政府出台《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资金扶持实施办法》(试行),对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资金扶持适用范围、对象、扶持条件、扶持标准及资金来源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对今后养老服务转型升级颇有助益。

《办法》规定,补贴类型主要为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虚拟养老院”服务补贴、养老服务学科补贴、养老服务培训机构补贴、养老服务年度专项奖励等六方面,补贴标准和拨付方法是在省厅、苏州文件基础上,结合昆山实际情况综合制定。

《办法》明确,一是养老服务建设补贴的对象包括民办养老机构、利用房地产存量资产举办的养老机构、民办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二是“虚拟养老院”服务补贴对象为承接居家养老政府援助、补助对象的“虚拟养老院”,签约服务对象达到2000,5000人和10000人的,每年分别奖励10万、20万和30万;三是养老服务学科补贴对象为开设养老服务专业的本事民办大专院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分别按照5000和3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和20万元;四是养老服务培训机构补贴对象为承接政府委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机构,1000人次,职业资格培训通过率达80%的,给予每年10万元补贴;五是养老服务年度专项奖励的对象包括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每年奖金120万,其中养老机构每年40万,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奖励资金每年60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奖励资金每年20万。

《办法》规定,民办养老机构、利用房地产存量资产举办的养老机构、民办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的建设补贴由市财政和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虚拟养老院”服务补贴、养老服务学科补贴、养老服务培训机构补贴、养老服务年度专项奖励资金由市福彩公益金承担,自2015年1月1日起试行,期限3年。

《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丰富养老服务产品。

作者:昆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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