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出台了《苏州高新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努力促进老年产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办法》中服务对象明确为高新区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养老服务分政府援助对象、政府补助对象和自助对象三类。服务内容为两大类:一是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二是日间照料服务。
《办法》规定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主要分为管理类服务组织、运行类服务组织两大类。明确了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养老援助补助标准以及养老援助补助申请流程。养老服务经费保障制订了对管理类养老服务组织、运营类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队伍扶持政策和建设与运营补贴、特岗补贴的兑现办法。并下发了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名称规范表,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区养老服务援助、补助申请表等。
作者: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本文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出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