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政局于2025年10月14日公示了符合参评2025年度三级、四级养老机构的名单。
此次公示依据《辽宁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辽民监函〔2024〕132号)和《沈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沈民发〔2025〕28号)精神,市民政局对各区、县(市)民政局推荐的三级、四级养老机构进行了第二次初审,最终确定5家养老机构符合参评资格。
公示期从2025年10月14日开始,至2025年10月20日结束,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指定渠道反映情况,反映内容需客观真实,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为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指导部。
符合参评资格的养老机构名单包括:
区县(市):沈河区
类别:民办养老机构
申请等级:四级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3号
区县(市):浑南区
类别:民办养老机构
申请等级:三级
详细地址:浑南区金辉街9号
区县(市):法库县
类别:公办养老机构
申请等级:四级
详细地址:法库县三面船镇二台子村
区县(市):法库县
类别:公办养老机构
申请等级:四级
详细地址: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后满洲屯村
区县(市):法库县
类别:公办养老机构
申请等级:四级
详细地址:法库县卧牛石乡石人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