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民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持有一级、二级残疾人证且有托养照护需求、未纳入孤儿保障或特困供养的重度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有条件地区可逐步扩大至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意见》重点强化养老及养老机构相关服务供给:完善以居家照护为基础、日间照料为支撑、集中托养为补充的服务体系;支持培育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托养照护服务机构;重点面向“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开展集中托养照护;推动建设日间照料服务网络;鼓励养老机构拓展服务功能,承接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规范机构综合监管,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类服务机构服务承载力与适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