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补充通知,针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作出调整,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自2026年1月1日起,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比例由40%提至50%,月累计抵扣上限由500元提至800元;机构养老、日间托养及喘息服务抵扣比例仍为40%,上限800元。后续将依托“民政通”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