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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收费标准公示

文章来源: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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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荔湾区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收费标准正式公示!2026年5月1日起实施,入户评估180元/次、定点评估135元/次,符合条件者享全额或差额财政资助;养老机构评估亦享福彩公益金补贴。权威委托、透明计费、精准照护,切实保障长者权益!

根据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荔湾区民政局委托广东梧桐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工作,服务期为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现将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是指因申请本市养老服务或相关政府补贴而产生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本区户籍老年人、本区辖内养老机构所产生的评估费用及评估资助依据本收费标准执行。

二、本区户籍老年人首次评估、动态评估的评估费用由个人自付,收费标准价格为入户评估180元/人/次,定点评估135元/人/次。其中,符合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条件的,由区财政按收费标准价格全额给予资助;其余老年人由区财政按入户评估100元/人/次,定点评估75元/人/次给予资助,即入户评估需自费80元/人/次,定点评估需自费60/人元/次。

三、养老服务机构申请护理补贴按规定开展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的,评估费用由该机构自行承担,收费标准价格为定点评估135元/人/次,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定点评估75元/人/次给予资助。

四、本收费标准从2026年5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实施后,国家、省、市、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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