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西省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管理办法》,规范和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一条,包括总则、组织实施、权责关系、运营管理、违约和退出机制、监督管理、附则,自2026年6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