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获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支持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同发展,要求每个区(县)至少建设一所老年大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支持打造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机构;推动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职业评价与职称评定制度。
《条例》聚焦养老机构发展与服务能力提升,强调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家庭照护,建立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加强医养康养结合及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衔接,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全市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