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院
养老社区
保险查询
用户中心
{{webheader_username}}
{{value.name}}
生育保险政策
资讯
查看全部
养老动态
养老简讯
养老政策
养老金
产业观察
居家养老
老龄化
养老模式
养老产业
老年大学
机构动态
行业资讯
养老展会
最新动态
最新政策
简讯
查看全部
养老简讯
机构简讯
社保简讯
养老院
养老院
养老院查询
机构政策
行业新闻
养老服务
管护知识
管理制度
机构申办
标准规范
常见问题
机构动态
文学
文学创作
悠悠往事
随笔游记
健康
养生
饮食
疾病
心理
生活
公益活动
退休以后
老年生活
老年文化
休闲爱好
养老社区
养老院
社保
生活
文学
社保
社保查询
社保资讯
社保政策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用户服务
用户中心
用户登陆
用户注册
养老机构入驻
养老机构管理
在线投稿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险
>
生育保险政策
>
正文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9-03-31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网友评论:
0
条
标签:
海市
社会
活津
贴最
保险
育生
生育
2892元
人力
资源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本市生育妇女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不再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现确定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为2892元。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低于2892元的,按2892元计发。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文地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通知
评论
分享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上海市养老院导航
进入上海市养老院首页
上海市养老院推荐、资讯、政策、专题、标准规范;
上海市养老院一览表
上海市养老院、养老机构、老年公寓、敬老院、收费价格、收费标准、一览表;
延伸阅读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退休(职)人员养老金(生活费)最低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外来从业人员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待遇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调整本市企业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费人均最低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城保”离退休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城保”离退休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城保”离退休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
相关标签
海福祥养老护理院收费标准
养老机构行业标准
养老院收费标准价目表
上一篇:
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下一篇: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简化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程序的通知
☷ 热点
西安市:生育津贴实施细则
保山市: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遂宁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鹤壁市: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鹤人社〔2017〕27号)
湛江市:关于申请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湛社保〔2017〕122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医事服务费生育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7〕67号)
宣城市:转发《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直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
郴州市:关于调整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郴人社发〔2016〕92号)
☷ 最新发布
佛山市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佛医保〔2022〕45 号
西安市:生育津贴实施细则
保山市: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遂宁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鹤壁市: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鹤人社〔2017〕27号)
湛江市:关于申请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湛社保〔2017〕122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欢迎您的精彩评论。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