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政策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本市城镇纳入居民养老保障的老年居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的通知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1-08-16 00:00:0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按照市政府部署,现决定对本市城镇纳入居民养老保障的老年居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本市2011年底前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本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的通知》(沪府〔2006〕81号)、《关于完善本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08〕3号)等文件规定纳入社会保障的城镇老年居民。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
  三、资金渠道
  本次发放的一次性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结算办法按照城镇老年居民生活费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2011年7月31日前已按规定纳保的城镇老年居民,一次性补贴在2011年8月发放。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纳保的城镇老年居民,一次性补贴在首次领取养老待遇时发放。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上海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城保”离退休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城保”离退休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城保”离退休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本市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增发一次性救济费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按照本市城镇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按照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按照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