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人社字〔2013〕7号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转发关于确保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确保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369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如有问题及时上报。
附件1、冀人社字〔2012〕369号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财政局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