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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比较新农保、城居保,政策上有什么新的调整?

文章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3-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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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体化的城乡居民保制度和之前的新农保、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和政策框架上是相同的,只是在一些具体政策上作了调整完善。
  一是统一缴费档次。按照省里的指导意见,原有新农保的个人缴费档次设100~1200元12档(每100元为1档),城居保个人缴费档次设200~2000元10档(每200元为1档)。一体化政策将缴费档次统一为100~2000元20档(每100元为1档)。
  二是提高缴费补贴标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中政府对个人缴费的补贴标准为30~50元,其中新农保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贴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增加5元,500元及以上档次,政府补贴均为50元;城居保个人缴费200元,政府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增加5元;个人缴费1000元及以上,政府补贴均为50元。一体化实施意见在统一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加大了政府补贴力度,对选择缴费档次100元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增加5元,选择1000元及以上,政府补贴均为75元。
  三是扩大了缴费困难群体。除了保留目前重度残疾人、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困难群体外,将非重度残疾人也列为缴费困难群体,由市、县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同时,对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参照农村计生对象也增加20元/年缴费补贴。
  四是建立丧葬补助制度。一体化实施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市、县可以先行探索建立丧葬补助制度,在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按当地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
  各县(市、区)在省里政策基础上可再行提高补贴、补助标准,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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