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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降低养老机构准入门槛 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养老

文章来源:淄博市老龄办 作者:王希军 孙洪岩 发布日期:2014-04-24 17: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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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淄博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10张床位即可申办养老院。
  《意见》要求,为了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管理,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凡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营利性、非营利性机构,可以列入养老机构申办行列。设立养老机构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举办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符合相关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床位数要求在10张以上。
  淄博市在降低养老机构申办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院的同时,加大对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虽然申办门槛降低了,但对申办养老机构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将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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