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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切实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作者:张强 张宇 发布日期:2014-05-09 0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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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津区加大财政投入,让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场地办公、有经费运转、有人手做事。
  一是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和建设规范。将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等级分为三类。即市级示范、区级示范、镇级示范。每个等级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其中市级示范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个补助75万元,区级示范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个补助30万元,镇级示范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个补助25元,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每个补助5万元。
  二是对达到规定要求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每年给予3万元的运营补贴、城镇社区养老服务站每年给予2万元的运营补贴。
  三是每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确定一名负责人管理。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负责人的工资待遇由各镇街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当月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对工作考核不称职的负责人取消补助。(张强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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